商标注册办理流程详解
一、注册准备: 1、商标查询 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商标查询虽然不是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但此项工作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2、资料准备
二、自然人申请需出示您身份证及递交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企业申请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单位公章。 二、申请注册 1、只有具有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才可在我国提出商标申请: 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其中,商品34个类,服务项目11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3、商标申请日的确定。 备注:“R”是国际上通用的注册商标标记,是英文单词“Register”首写大写字母,表示已经注册,商标注册成功后,可以在商标图样的右上角打上“R”。“TM”是英文单词“Trade Mark”首字母的缩写表示所标注的是商标,可能是未注册商标或者正在申请过程中的商标。 三、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的书面文件以及一些形式要件,如申请书、委托书上是否有差错进行审查。 四、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五、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日4个月之后经审查,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六、注册公告 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七、领取商标注册证 通过事务所向商标注册人发送《商标注册证》。